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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国家税务局是我市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由国家税务总局、 省国税局实行垂直管理,其主要职能是:
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组织各项税收收入,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
负责全市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和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预算外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和增值税
专用发票的管理稽核工作,统一负责全市集贸市场和人体税收的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涉外税收的征收管理,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进出口产品的税收管理及出口退税工作。
监督检查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负责税收征收综合管理工作,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
项,强化和完善征管手段,推进征管现代化建设及发票管理工作。
调查了解纳税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指导纳税户改善经营管理,促进本市经济的发展。
统一管理全市国税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制订全市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制度和办法。 负责全市国家税务局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监察、审计工作。
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经济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收宣传,开展税法咨询工作。
监督检查全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
负责全市国家税务系统的税收计划、统计报表的汇总统计工作。
完成省国税局、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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