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前言 第二章 酸雨控制区城市现状 第三章 二氧化硫综合防治规划 第四章 综合防治规划的控制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环保局关于《漳州市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和“一控双达标”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漳州市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综合防治规划 第一章 前言 漳州市位于福建省最南部“闽粤黄金海岸”中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4′-118°10′,北纬23°34′-25°13′之间,漳州东邻厦门,北接泉州,西边龙岩地区,南和广东接壤,与台湾隔海相望。是闽南厦、漳、泉“金三角”经济开发区南翼的中心城市之一,也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根据国函[1998]5号文《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划定漳州市为酸雨控制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做好漳州市做为酸雨控制区的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现根据《贯彻<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行动方案》及《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编制大纲》,编制本规划。 1.1 规划的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 《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划分方案》 《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和福建省漳州市政府的决定 《“九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和福建省及漳州市总量控制计划 《国务院关于二氧化硫排污收费扩大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 《漳州市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 《漳州市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及实施方案》 《漳州市跨世纪绿色工程计划》 1.2 规划的控制目标 到2000年,排放二氧化硫的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并实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漳州市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浓度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酸雨控制区酸雨恶化的趋势得到缓解;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2000年排放水平以内,城市环境空气二氧化硫浓度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酸雨控制区降水PH值小于4.5的面积比2000年有明显减少。 1.3 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三部分:酸雨控制区城市现状、二氧化硫综合防治规划和综合防治规划的控制方案。 酸雨控制区城市现状包括:城市概况、能源生产和消费现状、二氧化硫污染及排放现状。 二氧化硫综合防治规划包括:二氧化硫排放量预测、各规划年的规划控制指标。 综合防治规划的控制方案包括:漳州市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特点、防治二氧人硫污染措施分析、控制方案的选定。 1.4 规划的地域范围和期限 1.4.1 规划的地域范围 规划的地域范围包括漳州市二区一市和八县,即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长泰县、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和东山县,面积126.7平方公里。 1.4.2 规划的期限 基准年:1995年 近期:2000年 中期:2005年 远期:2010年 1.5 技术路线图 领导小组的确定 ↓ 编制小组成员的确定 ↓ 基础数据的收集 ↓ 提纲的编写 ↓ 审核 ↓可 规划的编写 ↓ 审核 ↓可 打印装订 ↓ 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实施第二章 酸雨控制区城市现状 第1节 概况 1.1 漳州市自然环境概况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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